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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睿哲人口安置信息化解决系统方案: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数怎么认定?掌握这三点就够了!

在科睿哲人口安置信息化解决系统方案在进行农村拆迁活动的调研时发现,很多农民搞不清楚农村拆迁人口数怎样认定的问题。其实只要掌握这三点,就可以厘清这一问题。

科睿哲三点教你认清怎么认定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数

想要搞明白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计算这一问题,我们首先要将其清晰地划分出三种情况,然后再根据农民个人情况进行一一对照,就能明白到底是按照几口人进行安置拆迁。

一、本市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 本市农村常住拆迁安置人口认定

截止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未满一年,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拆迁范围内应安置人口的未成年子女;

2、因工作需要要调回本市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3、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内家中的;

4、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5、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有恢复的;

6、本市居民因服刑、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农村常住户口,可认定为应安置人口的情形: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不具有拆迁范围内的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且符合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认定为被拆迁居住房屋的应安置人口。

1、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未成年人,且其父母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2、户口从被拆迁房屋内迁出,且拆迁时仍处于迁出状态的海员、船员、野外勘探人员、就学等人员(不包括已在外地结婚的);

3、因应征入伍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4、因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而注销户口的人员;

5、户口不在本市的人员,因结婚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至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满两年,且其配偶属于拆迁范围内的应安置人口;

6、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涵盖了农村拆迁安置人口认定的所有情况,从这点上,我们也不难看出,人口安置、农村拆迁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征迁工作有着自身的复杂性,要涉及到数据统计、收支计算、房源统计、档案管理、签约审批等众多流程步骤,牵扯广、工作量大、操作难度多、易出错等一系列问题,让围绕着征迁的众多非议难以停止,这样的现状靠着政策和人力安排上的调整,是无法得以改变的。这也是为何一直说想要改变征迁现状,改变农村征迁安置困境,选择就是换一种征迁方式,那就是将征迁相关工作从线下转移到线上,以互联网+化,也就是利用科睿哲人口安置信息化解决方案创造新的征迁环境。

科睿哲人口安置信息化解决方案不止是对于人口安置的信息化,而是对于整个拆迁流程的信息化,像如我们上文中所提到的农村拆迁涉及到的档案管理、资金收支、数据统计、流程审批等都可以借助科睿哲,实现从线下到线上的转移,整个拆迁过程由此变得、透明、可监督,让广大农民们不但担心拆迁中出现项目推进缓慢、吃亏受骗、利益受损的问题。

无论大环境亦或是政策如何变化,征迁依然是我们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主旋律,而科睿哲人口安置信息化解决方案对于农村拆迁的改良是肉眼可见的,它的推行可以说是势在必得,也更符合民生利益,我们也期待着互联网+能给整个征迁行业带来切实的改变!